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哒哒哒,伴随着一阵整齐有力的马蹄声,一面迎风飘扬的大汉红色军旗,当先而来。旗帜之下,则是十余名趾高气扬、气势不凡、很是英武的矫健虎贲。

在这十余名骑兵之前,则是一位白袍小将。和后面衣着简单,只着皮甲的伴当们不同,这名小将身披白袍,在剧烈劲风的作用下,直接就飞扬了起来,很是惹眼。

白袍之下,则是一副更加骚包的明光铠,胸前的护心镜打磨的光亮无比,日光照耀之下,即使隔得很远,也依旧醒目无比。不用说也知道,这种隋唐时期才流行的明光铠,这么早就出现,和轮回者们,也是分不开的。

与此同时,腰间还别着一柄横刀,马鞍上还挂着一幅弓箭。手中,则是拿着一杆丈二红枪,长长的枪杆,美丽的红缨,麾下还骑着一匹白色的高头大马。彼此映照之下,更加显得英武了。

不用说,这个骚包到了极点的家伙,就是胡县令的那个不省心的儿子胡永了。

见状,林扬不由得有些无语,这么骚包,还骑着白马,身穿如此亮堂的明光铠,手里还拿着颜色如此鲜明的红缨枪,当真是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啊。

一下子,林扬就感觉有些牙疼了。当即苦着脸道:“额,伯父啊,这位是不是评书听多了?别人白马银枪,一身明光铠,那是自己实力不凡,不是四阶就是五阶。所以,才故意如此穿着,让所有人都能看到。以起到振奋己方士气,打压敌方士气的作用。”

“可是,这位实力不过一阶圆满的样子,也就是练皮圆满而已,竟然也如此穿着,不消多,只需几名善射的弓箭手,便可以直接取其性命。这么显眼,逃都逃不掉。”

说完,林扬就感觉有些头疼了。大不了一会儿在看看他的实力、性格、气运等。如果真的不合适,就算是得罪这位县令,也不会收这种人当小弟,这不是坑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