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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那年,沈浅终于耐不住寂寞,养了一只三个月的公狗。同事兼闺蜜兼大学校友李美丽说沈浅没有眼光,养什么狗不好,偏偏要养一只杂种牧羊犬。

要知道虽然牧羊犬很贵,但是杂种档次太低,只能沦落成肉狗,给人吃的。沈浅却不以为然,她非常喜欢这只小杂种,还很有爱的给他取名“混血儿”。

想必是越低贱的狗,越懂得讨好主人,混血儿总是温温顺顺地蹭在沈浅的脚下,匍匐着。沈浅上班它就趴在医院门口,沈浅下班它就跟着一起回家,几乎是同进同出,形影不离。

这人狗俨然是“相恋”了。眼看李美丽年前都结婚了,沈浅身边唯一的异性就只有那只“混血儿”。李美丽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我说浅浅,你能把男人当狗使,但你也别指望狗能当男人使啊,你还是得靠男人有个家。”

沈浅轻轻一笑,作为一个25岁的女人,连个异性朋友都没有,没有比这更杯具加餐具了。李美丽的老公高长丰是沈浅当初高三复读时的一位同学,可以说是沈浅记忆里最久的人之一。两人在那时关系就不错,就连李美丽与高长丰也是沈浅介绍认识并且撮合相爱结婚的。

一般李美丽劝沈浅多认识点异性找个人相亲什么的,高长丰总是笑呵呵忙活说:“要男人,我们队全是啊。”高长丰是特警,是拿枪阻击危险罪犯的。

一说到男人,坐在沈浅旁边的混血儿就不愿意了,直接朝高长丰“汪汪”吼着,那声音别提多洪亮。这狗的占有欲可不是一般强。

“得,这狗倒是把她当母狗使了。”李美丽一脸无奈。

沈浅立马指着李美丽,对混血儿出命令:“去撕她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