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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非法经营

那时候的福田远不及如今的繁华,还算是郊区,离罗湖也有一些距离,两边的本地人都不会认识,更不要说外来人。

我将香币都换成了人民币,在最初来到之时住的旅馆又住了半个月。

这半个月,我走遍了整个福田区。

最后,我在福田区里和一个城中村隔了一条马路的街上,租了一个月租金一千五百,三十五个平方的小门面。

那个门面原来是做美的,因为经营不善,一直亏钱,原来的老板只要我一万块,就将店面租约和店子里的那些家具椅子还有一台旧电视机和空调都留给了我。

我又花了三千将店里重新粉刷了一下,留了那个洗头的躺椅,镜子都拆掉了,再买了新的可供休息的半躺椅,在躺椅的对面,则是挂着那台电视机电视机。

这样,我白天可以营业,关门之后就可以睡在那个躺椅上。

元月十五的那天,我挂上了专业足浴的牌子,开门营业,还在门口放了一挂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