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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能走。”我倔强着,努力站直了。

公羊潇洒并没有说话,而是抓起我的胳膊,自己的身子一转,瞬间就把我背在了背上。

“你干吗?”我惊问。

“你的速度拖累了大家。”他说得毫不客气,而且很大声,“如果队伍里出现伤员,我们也不会丢下的。”

他的意思,是把我当伤员了?再看向其他队员,都默不作声,显然我是被嫌弃了。

我扭动身子,想从他背上下来,可他力气大得很,令我动弹不得。不知为什么,我忽然委屈得很,从小到大的锦衣玉食,还有穿越女的优越感,这一刻荡然无存。和他比,我永远落在下风,不管我多么努力也一样。我比不过他,什么也比不过,甚至,我都不是个男人!我不想哭的,真的不想,可是眼泪却大滴的滑落,滴在他裸露的后颈上。

他似乎被烫到了,身子僵了一僵,眼看着队员们从他身边经过,沿着他指明的方向继续前进,等我们坠在最后时,他才轻轻叹了声,“别哭,纷纷,干吗哭呀。”他的声音里有一种异常的痛感,好像他受了很重的伤似的。

可是,被伤害自尊的是我!鞋子走丢了一只,而且短短几个时辰,脚上磨出血泡的人也是我!他干吗疼?从来以为男女是平等的,现在才明白,那是在精神上。而体力上,本来就有着天生的差异,何况我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训练。

看我不理他,努力压抑着哽咽,他沉默了,就这么背着我向前。好半天后,我渐渐觉得他的肩膀非常宽厚,比小武的还舒服,干脆厚着脸皮不出声。他爱背,就背着我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