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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其实也是一个社会,不过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社会,是社会就有族群划分,就有你差我别的不同。就军中而言,学院派瞧不起实战派,认为这些人都是大老粗,没文化,而实战派同样瞧不起学院派,认为这些学生兵都是娘娘腔,纸上谈兵的本事有,可真要论到战场上的能耐,却是一样都提不起来。

作为实战派指挥员,别立克便是如此,他在诺门罕战役中指挥自己的坦克联队,有着出色的作战表现,直接参与了对日军第7师团以及第23师团的合围歼灭战,并因此荣立军功。尽管那一场作战中,他没有资格参与战略方面的作战计划制定,但在战场细则的战术安排上,却是有个人优异表现的。类似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把一群没上过战场的学院学生兵放在眼里?

而鲍里斯呢?他也是实战派出身的指挥员,尽管曾经指挥的连队在进攻奥卢的战役中被芬兰军全歼,他仅以身免,但那场战役被围歼的并不是他那一个连队,而是整整两个师,因此,战役失败的责任应该归咎到军指挥部身上,与他没有什么关系。恰恰相反,正因为那场战役打的相当艰苦,苏军损失惨重,所以,他能够活着回来就已经十分光荣了,更何况他还有一定的收获。从心理上,别立克对鲍里斯有一份认同感,觉得他们之间有共同语言,是处在一个水平段上的指挥员,双方的相处自然也比较融洽。

一晚上,三个人就在商议军事演习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作战环境,以及相应作战环境下应当采取的主要策略,为了能够实现更好的效果,三个人甚至还就某些个案进行了预演性的对抗演习。

整晚的时间在不知不觉中便过去了,当最后一场以夺取高地为目的的演习结束,充当裁判的奥古斯特最终判定鲍里斯所执的蓝军获胜之后,三个人才意犹未尽的结束了这一晚的“火并”。

别说,通过这一晚的实验性演习,鲍里斯的确是获益良多,尽管只是一种纸上谈兵般的游戏,可他仍旧从这种游戏中找到了别样的乐趣,同样也是重生以来的第一次,他对“指挥”这种技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三个人简单的洗漱一把,鲍里斯和奥古斯特也没有再回自己的住处,而是约好别立克一同去了学院,就在学院食堂用了早餐,掐着点去了教官定好的演习教室。

按照平时上课的正常时间,两个指挥班的学员全数集合,旧车间改造成的教室里挤满了人,平素熟悉的、不熟悉的学员们拥挤其中,等待着抽签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