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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字龙飞凤舞,酣畅淋漓,极具气势,与平时写的中规中矩的楷书判若云泥。

自从习惯了毛笔写字后,陈剑臣便有意地利用读书的时间来临摹练字,他对练字的兴趣要大大超过背诵四书——读书的劲头在短时期内不可能有所转变,那就先把字练好吧,也算是一项讨生活的有用技能。

要知道在天统王朝,写得一手好字很吃得开,若是成了书法名家,更是光环罩身,处处受人尊崇追捧了。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陈剑臣谓然一叹,把毛笔放下,走出了书房。

“留仙,快要吃晚饭了,你去哪里?”

听到动静,莫三娘从厨房里探出头来问道。

陈剑臣回答:“娘亲,我出去走一圈就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