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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伙人低声议论起来,有的说是有组织的仇杀,有的说也可能是无差别作案。副厅觑一眼刘老,老人家靠在椅子上,悠闲地半闭着眼睛。

默了半天的许至清举手:“等等,三起案子的作案者身高体重都已经确定了是一致的。要是团伙作案,难道团伙里三个人连身高体重都一样?”

缉毒队的林虎点头:“那假设是一个人,而且这个人还连着三个地方都去过并且非常熟悉作案地点,就有可能是原住民,或者对犯罪地点进行了提前踩点……但从案地点附近公路的摄像头来看,案前后那段时间里并没有什么可疑车辆或者行人经过。凶手要不是当地的住民,就是神出鬼没了。“

另一个警察接过话头:“如果是原住民也说不通。案地点都是偏僻地区,住民本来就少,经过调查,邻里关系都算和睦,平常也没什么摩擦。民众又差不多都是典型小农家庭,社交圈子狭窄,平时就靠种地养鸡自给自足,既没有作案动机,也没有作案能力。我看,住民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小。“

许至清猜测:“或许凶手提前潜伏在作案地点附近?一来调查环境为作案做准备,二来在摄像头里也不会引起怀疑。”

“案的时候咱们都在附近搜索过了,住民也都问过,这个凶手就算潜伏在附近区域,他总要吃总要睡吧?这些总会留下痕迹。就算潜伏个好些天,吃住都解决了,一个外来人怎么可能完全不被当地人现?这些住民来来去去就是邻里见面,有生人来他们肯定会有所察觉。”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互相论证反驳,最后还是刑二队长老梁拍案:“要不就还是先从团伙作案切入得了!”

于是会议从团伙作案切入,但讨论了半个小时都没能讨论出什么结果:团伙成员怎样监控现场?如果是外来户如何才能不引人注意?如果是凶手收买村民提供线报,然后再过来布局绑钢丝……

怎么想都不是正常人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