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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金云?头间夹杂着一丝银白,脸型四方带点圆,鼻子略大,上面架着一副眼镜,看起来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金云听到来人进来一直不说话,停下手中笔抬头一看,见是一个陌生的年轻人,问道:“你是?”

“查先生,我是一个小说爱好者,这是我写的一部小说,想请您过目。”阿飞笑着捧着稿子放到金云的桌面上。

金云眉头一皱,他写东西时很讨厌别人打扰,而且今天他特别吩咐了秘书不见任何人,怎么会放他进来。而且这种新作者的稿件,自己早就不看了,直接交给下面普通的编辑审看就好了,如果是个新人写了稿子都找他,他岂不是得每天看稿忙死?

金云虽然心里很是不喜,但既然人家已经把稿子拿来了,他也不好直接赶人出去。当下也不和阿飞说话,接过稿子就翻看起来。

阿飞的稿子上写的是《寻秦记》,阿飞本来是想写《搜神记》的,后来考虑到现在香江还从没有出现过这种类型的小说,怕大家一下子接受不了。而且自己作为一个新人写手,一下子拿出这种新颖的小说题材,估计就算是明报也不会冒险表,还是慢慢来,等自己有名以后,再把这部小说拿出来。

思来想去阿飞终于拿定主意:“还就干脆写《寻秦记》吧,这本小说的文笔白是白了点,但也无所谓,本来就是穿越爽文,卖的就是穿越、逆袭、各种打脸、捕获妹子,让大家看的爽而已。”

而且为了让读者看得更爽更有代入感,阿飞将主角项少龙的身份定为一个香江草根男,也没提什么时间机器,反正就是因为自己漂亮的女朋友而得罪了富家公子,被人暗算莫名其妙地穿越了,而且还在穿越后变得力大无比。

这本来就是后世穿越流小说的经典、永不过时的桥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