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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七十六届奥斯卡之上,“上帝之城”以外语片之姿入围了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最佳摄影、最佳电影剪辑等四项提名。可惜的是,由于上映时间的关系,错过了最佳外语片的截止报名时间。人们普遍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如此,这部作品才是当年最佳外语片的最有力争夺者。

除此之外,令人扼腕的就是,“上帝之城”在北美上映时,宣传并不到位,没有引起太多的重视,而后又错过了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的提名,导致票房未能更近一步,仅仅只收获了七百五十万美元。虽然这一成绩比起电影区区三百三十万的投资来说,已经十分出色了,但比起电影后来在录像带市场的表现,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互联网时代兴起之后,最能够体现出观众权威和粉丝力量的互联网电影资料库(d)为“上帝之城”正名,这部作品的评分高达八点六分,在d最具权威的两百五十佳片榜单之中,十余年时间里高居前二十名,牢牢占据着非英语电影的头把交椅!

此前,兰斯抱了一点点希望——希望能够在这六部小说之中寻找到一个合适的项目,成为他重新开始的平台,但没有想到,他却挖到了一个金矿!货真价实的金矿!

如果说“迷失东京”是一部佳作,那么“上帝之城”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一部经典!

以“上帝之城”作为兰斯东山再起的作品,着实是再合适不过的选择了,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当然,最好的情况是,兰斯将“迷失东京”也抢到手上,然后独立制作“上帝之城”,但兰斯也知道这太贪心了。不要说瑞恩绝对不会对“迷失东京”轻易放手,即使兰斯成功地虎口夺食,以他现在的资金和资源来说,同时制作两部作品也是根本不可能的。

在“迷失东京”和“上帝之城”之中二选一的话,兰斯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而现在兰斯手里就牢牢地握着“上帝之城”的改编版权,这绝对可以是瞌睡就遇上枕头了。

按耐下有些过于兴奋的想法,兰斯仔细翻了翻“神之城”这本小说的相关资料,然后现,他在1998年就买下了小说的改编版权——当年他们把“中央车站”推向了北美市场,取得了巨大成功,于是兰斯就顺势说服了保罗,拿下了版权。不过,兰斯一直没有寻找到合适的编剧来进行改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