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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鹰:“集体反水?什么意思?”

商煜有点激动:“我们对宠物的定义是对主人忠一不二,宠物的忠诚和友谊全部交给主人。但是之前猞猁选择了“背叛”薛嗣忠于我,这是不是说明,主人做恶做到了某一个临界点,宠物就不再忠于主人了呢?”

盛鹰不置可否:“说下去。”

商煜在屋里走来走去,证明自己的推断:“我记得,猞猁在医院养伤的时候,对薛嗣的态度从服从变成反抗,他拒绝薛嗣拉他耳朵,也拒绝跟他回去,之前猞猁的态度并不是这样。我猜想是不是薛嗣在丧尸潮中做了什么事情,使猞猁达到了这个临界点。而这个临界点,就是他“背叛”薛嗣忠于我的理由。”

盛鹰说:“啊,这个我记得有人跟我说,当时有一只变异丧尸跳上来的时候,薛嗣把猞猁当挡箭牌用。是不是因为这个。”

商煜肯定的点点头:“就是这个!怪不得他伤那么重!”

他把今天天竺鼠的事情说了:“天竺鼠情愿杀掉她的亲生孩子,也不愿意他们活下来,应该是觉得这个地方生不如死,与其在这里受折磨,不如早点死去。所以我认为,他们已经达到了这个临界点。这个时候,如果我……”

盛鹰打断他:“但是,宠物为什么不自己反抗呢?宠物战斗力比人类大很多,完全可以自己反水。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宠物即使被逼到绝境,也不会伤害自己的主人?”

商煜回想之前猞猁的做法,思索到:“好像是的。之前猞猁都被这样了,面对薛嗣也没有伤害他。当然,认了我做主人之后,就可以伤害前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