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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小子!

越来越不像话了。

我心里骂着,但也对他的独立感到开心。小家伙虽然跟了我好几年,但身上一点都没有女性的扭扭捏捏,行事为人都像个小大人,跟代宁泽十分像。我忍不住去猜想,如果代宁泽五岁的时候没有经历家里的变故,会是怎样的一个人,是不是像小家伙一样,被一群群的小女生围着?

小家伙离开后半个小时,我手上的药水全都打完了,护士给撤了针。代宁泽还没有回来,闲得无聊的我走出去,想要到楼下散散步。因为楼梯隔得近,我索性从那儿走,却在楼梯口看到一个粉粉的信封。我低头捡起,看到里面的内容时不由得拧起了眉头,这就正是小家伙的那封情书吗?他把它丢了?

若是要丢,他该当着我的面丢掉才是。可我清楚地记得,他虽然噘着嘴巴说对方又圆又胖,却始终没舍得丢掉信封,而是小心翼翼地叠起来的。所以,是他弄掉了?

可他不是一个不细心的人啊。

我还在猜测着的时候,电话再次响起来,依然是那个苍老的声音,“你的儿子真是可爱啊,想听听他的声音吗?”

血水,一时凝固,我僵了身体,好一会儿才出声,“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不要自己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