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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站了起来,按着记忆找到了自己的破旧的棉衣,还有一双,脚后跟都已磨烂了的棉鞋。

她走了出去,四处的宽风不断的吹在她的小身子之上,让她不由的缩了一下身子。

此时的农家小院还是她记忆当中的,这时正好是八十年代初,这时的土地已经逐渐的私有制了,村子都是按人头分地的,秦家的人多,有六口人了,一人能分到四亩地,但是劳力却是少,就秦国华一个人,二十多亩的地,他一个人种确实是吃力,所以,才是半大的孩子的秦向阳,就跟着秦国华一起下地,如果不是秦向阳还能当一个重劳力,怕是秦国华也不可能会给秦向阳吃饭,虽然是自己的孩子,可是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他更疼更爱胡丽带来的那个孩子,人不但长的好,也是聪明,以后一定能考个大学生,为秦家争光的,所以是不是亲生的有什么关系,只要有出息就成。

至于秦向暖,才是出生没有多久,妈妈就去世了,没过多久,胡丽进门,没多久就生了一个女孩,也就早秦向梅,只比秦向暖小了不到一岁,秦向暖小时候就没有吃过妈妈几口奶,胡丽的奶多,可是倒了都不喂秦向暖吃一口,虽然说,那时的秦向暖也是一个吃奶的孩子。

秦向暖的是秦向阳从自己的嘴里扣出来的食给喂大的,也是四周的街坊邻居你接济一点,我接济一点,才是勉强的养大的。至于秦家,说实话,真的没有养过她什么,她心里一直都是知道的,可是再一次的回到过去,才知道,原来她的记忆力仍是有些偏差。

她与大哥过的日子,实在是猪狗不如的。

她挽起了自己的棉衣袖子,走到了院子中的那口水井边,衣服她从小洗到大,那些记忆都是记在脑中的,就算是几十年过了,她仍然是记的,这里的水有多冷,衣服有多多。

她将自己的小手伸进了冷水里,麻木的洗着衣服,手已经要被冻的僵了,可是衣服还有很多,家里一家六口的衣服都是她洗,尤其是胡丽,每天至少都是换一身,堆满了整大盆的衣服,全部都是胡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