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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玫瑰园的路上,孟听雨一度担心自己面对年轻的男生无法产生异性的好感。

这实在正常。

毕竟她无法忽视自己是从三十六岁回到十八岁。

十八岁的男生面对三十六岁的成熟女人,嘴甜的会喊姐姐,情商没那么高的可能会喊阿姨。

孟听雨捂上胸口,该不会真的要老牛吃嫩草吧

等来到玫瑰园,看到年轻的男生们冲她笑,她瞬间毫无心理负担了。大概是现在的身体跟味蕾都是十八岁,连带着跟这群阳光少年们,她非常迅速地融入、把自己当成了同龄女生。

有男友的朱思雯是来欣赏玫瑰的,另外三人则完全陷入了男生散发的荷尔蒙里。

摄影社团里相貌最出色的男生便是盛韬。

大家都自发的将看起来最登对的盛韬跟孟听雨组成一队。

原本阳光外向声音清朗、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牙齿的盛韬,在孟听雨赞赏的目光中,颧骨微红,眼神闪躲。

还是有些区别的。

孟听雨不合时宜的想起了徐朝宗。

严格来说,徐朝宗并不是她的初恋,但她跟他在一起时,才是真正的恋爱。刚在一起时她很害羞,呆在徐朝宗身旁,不敢抬头看他,更别说吃饭时随心所欲,那时候她总是不敢吃太多,怕自己吃相不好看,矜持着夹一筷子菜细嚼慢咽,在他面前连啃鸡翅都有负担。

她会担心自己不够好,担心他没那么喜欢她。

明明很想他,“矜持”的属性却在作祟,绝不主动给他发信息打电话。

她会细细品味他的每一句话后的含义。

比起“我喜欢”,她更在乎的是“他喜欢”。

也许是年纪阅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