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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既然你小子不想留在军营,那你刘叔也不留你,但是,你要记住,要经常来陪你刘叔喝酒,知道么?”

见到高世天要走,刘国忠眼中露出遗憾之色,想高世天这么好的苗子不能留在军中,确实是一大憾事。

而且,在此之前,刘国忠一直以为高世天一个纨绔子弟,花花公子罢了,可是,经过这十几天的相处,刘国忠对高世天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高世天并不像他想象中那样,是一个整天只知道花天酒地的花花公子。

虽然,他没有什么文化,脑子不怎么好使,但是,他并不傻,经过几番相处,他知道高世天是一个非常有野心,非常的有抱负的人。

“刘叔,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吧!下次来,一定把你喝趴下。”听到刘国忠的话,高世天不禁一阵哈哈大笑,打趣的道。

闻言,刘国忠脸色不禁微微一红,每次和高世天喝酒,每一次第一个趴下来的人都是他,这个结果让他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他以为高世天细皮嫩肉的,想来酒量并不怎么样,可是,一喝起来,他才知道错了,高世天简直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开玩笑,在前世的部队里,高世天可是出了名的酒缸子,刘国忠那半桶水的酒量,高世天还不放在眼里。

“只要你敢来,我就敢喝。”刘国忠很是大气的挥了挥手,虽然每次都被高世天喝趴下,但是,到现在为止,他依然不怎么服气。

见此,高世天不再言语,向着高雄等人挥了挥手,身子钻进了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