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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芳的女儿已经十三岁了。

继承了秀芳的模样,长相水灵,清秀,虽然算不上是倾国倾城的美人胚子吧,但是也算是小家碧玉般的程度。

而身材也比较高挑,确实是相当不错的。

只不过如果说是买来的孩子,最好是两三岁还没有什么记忆的时候。

这样也许孩子什么都不记得了,也许还可以过的更好,至少孩子不会知道亲生父母还是养父母的关系。

至少不会记得什么,这边的父母更好说。

但是眼下这十三,基本上什么事情都明白的差不多了。

想要将这个孩子留住,确实不太方便。

不过这男人似乎自有办法。

一般遇到这种拐卖人口的情况,不管的半大的孩子还是拐卖来的妇女,基本上囚禁起来打上一段时间,彻底让对方绝望,不敢逃走就行了。

在那些偏僻点的农村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不过在这省城附近的存在还出现这样的情况,也确实很罕见。

以孙栓的情况,他也确实没有办法将秀芳的女儿带到太过于偏远的位置。

一方面是他没有那个运输的手段,另外一方面则是他也是急着要钱。

但是最为关键的是,秀芳将自己开店以来苦心经营的早餐店挣来的钱全部都给了孙栓。

按照这比钱数来说,别说是将秀芳的女儿养到十八岁成年的生活费了,恐怕就算是养到二十多岁都足够了。

亲戚帮别人养孩子,一般情况下都是看在亲戚的份上并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毕竟这样养一个亲戚家的孩子,不过是多添一双碗筷罢了,又没有要求上学,这费用并不算多吧,不外呼就是一个孩子吃喝拉撒的事情。

偶尔遇到抠门或者是贫困的亲戚,要一些生活费也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关键是秀芳就连自己治病都舍不得花钱,还将自己多年积蓄全部给了孙栓,不过是将这孩子养上五年的时间。

给这些抚养费再加上亲戚的义务,也算是仁至义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