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二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下文学www.20qb.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血狼,体型高大,筋强且呈血红色,十分凶悍勇猛,战力因血缘、天赋及修炼时间的长短而有强弱之分。

人类除了觊觎血狼体内修出来的各色灵丹,还很眼热它们的筋。

灵丹可以用来吸收,增强自己的修为,筋则可以抽出来做很多东西,比如长鞭或短鞭。

由血狼筋做成的鞭子,结实又极富韧度,打人时,能由皮肉层层递进,快速往深处渗,直疼到骨髓里。

那日坐在墙头看到她的武器~~红色血鞭时,他便心生一念,猜测那鞭子是不是猎了血狼扒皮抽筋做的。

而在无法拿在手中细细观瞧的情况下,验证它的最好方法,就是挨上一鞭,感受它与众不同的入骨疼痛。

小厮听了他的话,相当无语:“奴就想着以主子您的身手,怎么会连根鞭子都躲不过,却原来是故意挨打!您到底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挨娘子打都不丢人,”少年哼道,“你这几天可有收获?”

小厮闻言,明白主子这是挖夜月阁的墙角挖定了,便在涂好药膏后,轻轻为他盖上薄被:“有。奴听说那财大气粗的曹家庄庄主因有龙阳之好,才兴之所至开了一家名曰常悦的倌馆,之后才有了这间常悦客栈。”

“……”少年扶额,“你这关注点,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