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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生活是精彩的,也是无奈的。

我的父亲是个神奇的人,我们一家搬迁到沈阳以后,他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竟然从一个农村汉子变身成了一名小学老师。

而我,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踏上了漫长的读书生涯。

转眼间,十八岁已致。

就在我生日当天的夜里,我背着父母,偷偷的在我房里打开了爷爷留给我的那个粗布包。

布包里一共仅有三样东西:一个刻慢古篆文的铜手镯,一个如动物爪子般的黑色挂坠,一本八十年代已经泛黄了的笔记本。

我把手镯扣在了左手腕上,竟现不大不小刚刚好!

而后,我迫不及待的托起那个特殊的挂件,因为我此刻已经猜到,这丑不拉几的爪子,就是传说中摸金校尉的象征物——摸金符。

我之所以敢肯定,因为我儿时在我爷爷的脖子上见到过,没想到这么重要的东西,他那一次行动竟然没有佩戴,而是留给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