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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通,张学兵也就更烦恼。最要命的就是那两个家伙把他带回警局后,就把他一个人扔在这里,审也不审,记录也不做。

这是做什么?

平常听说过一些审问手段的张学兵隐隐觉得这是他们的一种策略,先关着自己,手机收了,也不与他说话,就是想让他疑神疑鬼,最后自己心里崩溃,接着就是不打自招了吧?

他开始想自己的下场:枪毙,无期,二十年?

他很清楚,他那五百多万,更多是受贿所得,至于贪污公款,只有二三十万。心里有鬼的人一向心虚,自从走上了这条捞钱之旅后,张学兵就从没放松过对法律的学习,特别是对于贪污、受贿的关注。

对于贪污罪,法律规定数额在十万以上,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于死刑。但是对于这一点,张学兵并不是很害怕,因为现在很多贪污上千万的,也都可以不死,何况他只是区区二三十万而已!

也就是说,如果很不幸,他至多也就判个十多年,“表现”得好,提前出来也不是不行。他曾经听说过,有个家伙被判了二十多年,但是一两年后就有人看到他在外面大摇大摆地逛街了!

张学兵开始有了侥幸心理,心里告诫自己不要吓唬自己,如果他运气好,可以把贪污罪名去掉,只承认个受贿罪,按照法律规定,撑死也就五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再者,如果运气再好,死不承认这些罪名,让检察院找不出贪污受贿的证据来,那么,他们只多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起诉自己,那就只能是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了。

“哈哈,对,打死也不说!”张学兵难看的脸终于有了一丝笑容,坚定了主意,他可不愿意在牢房里过一辈子,“中国的法律,我实在是爱死你了。啧啧,如果前些时候那帮闹着要取消死刑的家伙能够成功,那该有多好呀,我们这些人还不拼了老命去贪,享受完,也不会死,多好!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