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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真主、佛祖、道祖……”斟酌了半天语气,李泽坤也没想好这事儿应该怎么跟上帝他老人家交代,最后还是做决定回忆一下昨晚上的经过。

昨晚上自己先是偷窥,然后昏迷,然后……李泽坤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昏迷之后的自己是怎么失去贞操的?推测出来这个问题的答案多半跟体位有关系的时候,他的情绪一下子从忧郁变成了悲愤。

原来,哥是被强奸的!

这事儿找谁说理去?按照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都只把适用对象定义到“妇女”身上,俺们男人全都成没娘的娃儿……

这时候李泽坤忽然想起来以前听到的一个新闻,一个仅12岁的女孩子向隔壁七十多的大爷主动献身换钱零花达2年之久,渐渐老人家身体不支,为保老命,居然选择了投案自,最后找不到合适的法律条文定性,只有按照嫖*娼入狱5年了却余生,除了唏嘘事情的惊奇,当时李泽坤还很为老人家能够在监狱里身体“健康”地安渡晚年感到欣慰。可问题是到底这个幼女是不是属于卖*淫行为呢?既然法律规定14岁以下的孩子无罪论,那么她即使为钱而生关系,也不该认为是卖*淫啊,既然无人“卖*淫”,那老人家“嫖*娼”又从何说起呢?

俺们男人就是天生苦逼的命!没到结婚之前就只能用“五姑娘”来安慰自己的肾上腺素,根本别想找女人,就算女人同意也不行啊,你想想,如果一个女人本来答应和男人那啥了,可是在进行的过程中突然生了纠纷,于是她又不愿意了,前半截是没有违背妇女意愿的,可是既而生的是违背妇女意愿的,那这算是“强-奸”,还是半“强-奸”?

这世道啊!

感叹一声之后,李泽坤昂起头颅,他要找到这事情的解决方法,为全世界的男同胞们谋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