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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及当年婚事,林语堂说:“婚礼是在一个英国的圣公会举行的。我要到新娘家‘迎亲’……举行婚礼时,我和伴郎谈笑甚欢,因为婚礼也不过是个形式而已。为了表示我对婚礼(这种形式)的轻视,后来在上海时,我取得妻子的同意,把婚书付之一炬。我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有离婚时才用得着。’”

真是浪漫。

林语堂还说:“婚姻就像穿鞋子,穿的日子久了,自然就合脚了”。婚姻之道,林语堂大约最是精晓。他英姿飒爽,盛名在外,却从不曾有风流际遇,与夫人一相伴便是一辈子。愿得一人心,白不相离。廖翠凤幸运,她遇见了林语堂。

说的真是好。婚姻这件事,我不曾经历,也不打算经历。但说不定,哪日遇见某个好女子,知心知意,看着便就觉得是不应该错过的,也就与之远居相伴,结婚生子,过完这辈子了。

林语堂这样评价自己的婚姻--“我和我太太的婚姻是旧式的,是由父母认真挑选的。这种婚姻的特点,是爱情由结婚才开始,是以婚姻为基础而展的。我们年龄越大,越知道珍惜值得珍惜的东西。”

七年之后,夫妻二人重返厦门。1926年的夏天,他应厦门大学林文庆校长之邀,到厦门大学筹办国学研究院。夫妻二人重居鼓浪屿廖宅。只是遗憾,虽对这方水土眷恋颇深,却终究是情深缘浅,不足半年,不得不因学校教师派别之争再次离开。

而今,廖宅与林语堂已去八十载。是老旧又悲伤。林语堂不曾细写过廖宅,只是在与妻子结婚五十周年纪念日时,送给了妻子一枚胸章,上面刻写着一题为《老情人》的诗:

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