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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她竟然真的去厨房做早饭了,季怜星坐在沙发上,有点懵。印象中已经很多年没有人给她做过早餐了,以前在季斯宇家的时候,早上起床自己做,大学和上班之后早上都是在外面随便买点吃的。

所以现在到别人家,还有人给她做早餐,心情挺微妙的,特别是这人还是她的老板,哦,不,比老板更深一层的关系,是情人。季怜星仔细想了想,情人好像也不完全贴切,说得好听是情人,不好听就是金主。

金主给她做早餐?

季怜星好像意识到什么,连忙从沙发上弹起来,朝厨房看了一眼,江曙已经把吐司放进了面包机,正打开冰箱准备煎鸡蛋。

她朝厨房走去......

“江总,要不我来煎吧?”

“嗯?”江曙侧目看了季怜星一眼,“咖啡豆在侧边那个柜子里,然后放到磨豆机里就好。”

季怜星拿出咖啡豆,是一款红标瑰夏,她没喝过。

江曙看到季怜星的眼睛,问她:“你好像没睡好?怎么眼里都是红血丝?”

季怜星不知道该哭该笑,心想昨天晚上您这样又那样,那样之后又这样,我怎么睡得好?

“还好吧,可能我有点择床。”她把豆子放在磨豆机里,机器发出嗡嗡嗡的声音,两人并肩站着,一个煎蛋一个磨粉,都没说话。

厨房里充满咖啡粉的味道,夹带着一点儿鸡蛋煎熟后的微焦香。季怜星失神,目光落在江曙的手上,指甲被修剪得圆而规整,纤长细白,她盯着她的手,一看就是保养得很好的。

“今天你怎么安排?”锅里的煎蛋被江曙翻了个面,巧妙地铺在铲子上,最终落在了盘子里。

“等会儿先回宋家三院子,打扫一下卫生。”

“晚一点呢?”江曙目光闪烁,好像在期待什么。

“晚上我要去酒吧驻唱,江总,来你这里的时候可能要晚一点了。”

“哦,这样。”江曙眼里的光变得黯淡,下一秒又问她:“在哪里驻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