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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今年多买点鞭炮,嗯,就多买点礼花让你放着玩。”

“嘻嘻!!!”

吃完了饭,余言换了衣服,黑色的修身的羽绒服,藏青色的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擦得锃亮的黑色的,里边嵌着白色的毛毛的棉皮鞋,这身打扮很朴素,穿在余言的身上看着却很舒服,比穿那些流行的脚蹬裤啊,喇叭裤啊,都好看。

衣服是余言自己买的,余言也给余诺买了羽绒服和一身西装,那个年代非常流行的双排扣大翻领的西装。

一整套的西装,西裤余诺倒是穿上,至于西装干脆就扔在了衣橱里,西服穿着不舒服,余诺穿的是余言用了一个月的给他织的新毛衣,外面套上羽绒服就算是行了。

脖子里还挂着一条围巾,是余言手工编织的,黑白相间的颜色,宽十公分,长也就是三十公分,末端都带着尾穗,这种围巾并不保暖,但是很流行,围巾往脖子一搭,黑白相间的颜色很好看,属于流行的物件,不为了暖和。

人啊,只要吃饱了,穿暖了,就该想这怎么美了,就连余言都不例外,若是以前她肯定不会花费心思的想着打扮的,而今,没有了生活的负担,家境的变化也让余言的心态发生着变化,打扮自己的同时也在帮着余诺打扮,穿着出去好看就行。

要风度不要温度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