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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想跟曹楠做口舌之争,所以快刀斩乱麻,想要把曹楠请出去再说。

但曹楠明显不这么想。

“还有一件事,最后一件事。”曹楠看着苏乙,笑呵呵举起自己的右手。

他的右手大拇指根部外侧,被纱布裹得严严实实的。

“今天出门逛街,突然有一只疯狗冲出来咬了我一口,害得我缝了七针!”他笑眯眯看着苏乙,“我很生气,本来想打死那只疯狗,但很可惜被它跑了。我听说你们警察可以验DNA什么的,不知道能不能帮我查查那只狗的DNA,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想抓住它,弄死它!”

他死死盯着苏乙,顿了顿,笑道:“对了警官,杀狗,不犯法吧?”

混账!

苏乙哪怕知道曹楠是故意激怒自己,但还是被气得浑身发抖。

还在现场的时候他就问过吕明哲,当时他的口腔里肯定还残留曹楠的皮肤组织和血液,可不可以借此抓住曹楠?

但很可惜的是,吕明哲告诉他,警察作为检方,苏乙又作为枪战亲历者,根据回避原则,他提供的证物,法庭根本就不会作为关键证物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