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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林从林子里毁灭证据、伪造现场回来,虽然心情很好,但已疲惫不堪。他打着哈欠,快步经过员工宿舍。

抑扬顿挫的呼噜声和嘈杂的说话声,使他放慢了脚步,他担心被人发现,就绕到男工宿舍后窗细听里边的动静。

“呼噜太响了,被吵醒了。”

“睡不着就早点起床,到酒店干活去。”

“这个人是店长的什么人?额头上的刀疤太吓人了。”

一听到刀疤二字,胡林直冒冷汗。他真的害怕了,害怕难逃坐牢的厄运。他吓得瘫软在窗下,脑子里翻江倒海,刀疤竟然被毅虹领回来了,她想干什么?明摆着是要报案,刀疤这个证人太关键了。

他冷静下来想了想,毅虹在局子里自身难保,只要刀疤不去报案他就暂时不会有事。

刀疤的强烈鼾睡声不断撞击着他的耳膜,脑子里像有万蝉齐鸣,巨大的唧唧声分明在提醒他——小心驶得万年船。如果毅虹原来就和刀疤熟悉,即使她不在,他也会去报案并作证的。

胡林就像遭到了电击,全身如针刺一样难忍,充满了恐惧感。在警察面前死不承认,是建立在没有证据的基础上,有证人作证,抵赖还有何用?与其坐以待抓,不如干脆利落地再干上一票。这个刀疤,要么跑得远远的,要么就请他永远闭上臭嘴。

是赶他走还是让刀疤永远闭嘴?

胡林蓦然想起闷死表哥和未婚妻的事,情绪一下子就高涨起来。十几年过去了,公安局也未能破案,自己不是逍遥自在地活着?哼!倒不如一不做二不休,趁刀疤呼呼大睡掐死他一了百了。

然而现在破案技术可不是十几年前的水平,警察自身素养提高不说,还添置了不少破案设备,仍然使用那种老掉牙的作案手段,恐怕难逃法网啊。

放火烧死刀疤是最好的办法。他讽刺自己,亏你胡林这个聪明人想得出来,那种老得掉渣的手段比掐脖子杀人还要笨,公安局破案更容易。再说,这可是咱家产啊。我胡林再不是东西,也不至于笨得烧自家的宅子吧?

是的,聪明人都会这样想。但是,他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混混儿,要那么多房有何用?人家都说是鬼厝,不敢问津,像毅虹这样傻,敢租用鬼厝做员工宿舍的人,在鹭城打了灯笼也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