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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晚。

这一天的晚上,天上没有星星。阴沉沉的,仿佛要下大雨。

因为天气的原因,学校放定晚上休息。

难得的休息时间,王强从小卖部弄来了一盘花生米,一盘猪耳朵,与周林二人坐在宿舍外面的一个杂物间的顶上,坐着喝起了小酒。

学员在校期间,虽说没有强制性地禁酒。但是口头上,教员曾多次警告:喝酒误事,不准喝酒!

但是,身为男人,怎能不喝酒?

所以,学员们都会偷偷地喝酒。

关键的是,小卖部他卖酒。而且卖的特贵。价格是外面市场的翻倍。

如果小卖部不卖酒,大伙想喝也卖不到呀。又不准出去,上哪儿去买酒?

但你小卖部半遮半掩地偷偷卖酒。哪有不偷腥的猫?

王强很快与小卖部的老板交上了朋友。人家不但卖酒,还卖花生米和猪耳朵。这就是搞好关系的善果。

当然,喝酒不能让人发现。比如,你在主任路过的路边喝酒。看到人家,你还喊一声,主任,喝酒不?

或者你在督察队长的屋外面喝酒,让那酒味飘到了督察队长的鼻子内。

这两样的话,那你就是找死!

王强有经验。他的经验是小卖部老板传授给他的。

第一期第二期的学员是怎么躲过危险喝酒的?他们所选择的地方,就是第三期学员应该选择的地方。

所以,周林与王强便来到了杂物间的屋顶。

用王强的话,这屋顶高啊!坐在上面喝酒,位高,酒气不会飘下来。因为那酒气的比重轻,它只会向上飞。

屋顶的上面就是……屋上面了。

只要你不发酒疯,对天大喊“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你就不会被人闻到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