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若君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下文学www.20qb.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血沉沙,就是截了北齐人的商队,叫夏晚阴差阳错之下没能去北齐,反而去了红山坳的那个水匪。不过,李燕贞开始于黄河岸剿匪之后,他就躲到了山高峰险的六盘山里头,做了个逍遥快活的匪大爷。

夏晚依稀记得,人们说起血沉沙,她小的时候就说是个四十多岁的悍匪,如今十几年过去了,血沉沙至少也有六十岁,一个六十岁的老匪,竟有如此凶悍?

她急着过山去长安,当然就着急。眼瞧着回来的那些金吾卫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满身是伤,促声道:“那血沉沙也不过一个六十多岁的老者,难道你的金吾卫们竟打不过他?”

郭嘉道:“说是匪,便是一帮人,盘踞于米岗山,他们一样有将有帅,不止血沉沙一人的。”

夏晚随即反问:“那你就放任他们去送死?五百金吾卫,我瞧着回来的顶多二三十人,余的全死了?”

郭嘉垂了垂眸子,显然也格外忧心:“不必管他们,咱们吃饭。”

回头,他对着甜瓜又是一脸的笑,毕竟这是自己的儿子,他笑的脸上那褶子都格外动人:“大伯听说你要来,特地打了两只野兔子,叫人烧来给你吃。须知,兔子跑的快,吃了兔子肉,你的腿脚也会灵敏很多,跑的更快。”

甜瓜本来觉得兔子可爱,舍不得吃兔子,一听吃了兔子可以跑的快,当然高兴,拽上夏晚的手,就准备要去吃兔子了。

红烧的大块兔子肉,浓油赤酱的裹着,里面还有脆口的蘑菇,竹笋,火腿等物,满满一大锅子,就着一碗白米饭,果真格外的有味道。

夏晚解了面巾,叠好了握在手中,这才开始吃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