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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今天有人过来闻闻,你家做的是红烧肉;明天再来嗅嗅,做的是锅包肉。

咋地,你家太阳啊,天天吃肉?

嫉妒心作祟下,没事都能给你整出事来。

再说了,这年头,隔七差八能吃肉的家庭肯定有问题,一逮一个准。

至于哪有问题,没关系,慢慢审就行了。

这年头,乡下人家,为了面子,遛弯前,会拿手指蘸点猪油在嘴唇上抹一抹,把嘴唇变得油腻腻的。

出门见到人就说:“今天家里吃的红烧肉。”

这种故事,北方多,南方少。

这倒不是因为南方人不虚荣,而是南方地少人多,家家户户挨得比较近。你家做什么菜,隔壁邻居都能闻到,你想虚荣一把,别人都不给你机会。

北方就不同,地广人稀,一般住的都比较开,有“死要面子”的先决条件。

南易把双刀肉放在砧板上,先把两根肋骨给剔下来,剁吧剁吧,等着用来熬排骨汤。

剩下的肉,把最外面一层带皮的肥肉给切下来,切成不大不小的块,在锅里倒了点清水,把肥肉下到锅里。

剩下的四花肉,切成块,放在一边,一会等着做红烧肉。

锅里,猪油的香味已经溢出,抽鼻子的声音也在厨房里面环绕。虽然已经不缺肉吃,可刘贞独享肉香的坏习惯,一时半会是改不掉了。

噗噗噗。

等锅里的肥肉变成金黄色,南易就拿个勺子把已经榨出来的猪油舀出来,搁到一个大茶缸里。

油被舀干,剩在锅里的油渣叫的就更欢了。

把四花肉下到锅里,用锅铲翻动着,让它们和油渣进行合体,衍变成一种人见人爱的神奇物资——五花肉。

这种物资,召唤不了神龙,但是可以呼唤出来几个胖子。

谁跟你有仇,就让胖子们坐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