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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人头的少年,来到了官府的门前,看着大堂之上写着正大光明四个字的牌匾,少年的眼中流露出一丝讽刺。

五个月之前,自己就是在这里看着杀害父亲之人,逍遥法外,在自己手刃仇人之后,也是在这里被判流放矿山。此时此刻却已另一种姿态重新回到这里。

敲响门口鸣冤鼓,少年被带到了公堂之内。

“堂下之人有何冤屈?”显然已经不认识少年的官老爷开口问道。

少年镇定自若的问道:“请问大人,在大月国当街强抢民女,纵容恶仆杀人如何判决。”

对于少年的答非所问很不高兴,皱着眉头呵斥道:“大胆!公堂之上岂容你如此无礼!”

不理会官老爷的呵斥,少年自顾自的说道:“当街强抢民女,纵容恶仆杀人,终身流放矿山,官娟人员罪加一等,当斩。”说着将手中包裹直接抛到了官老爷的面前。

见状的衙役,当即将少年围在中间,只待一声令下就要将其拿下。

抛到桌上的包裹当即散落,一个圆瞪双眼的人头直接映在官老爷的眼前。当被吓了一跳的官老爷看清人头面目之后,官老爷一声惊呼:“啊!”

随后歇斯底里的喊道:“将此人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