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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实习篇(七)

现实破案时间并没有像是在电视剧里面表演的那样有效率——能够做到当场到当场破。从侦查到抓捕嫌疑犯过程中,最佳破案时间有五个阶级——

被誉为钻石时间的四十八小时。

被称为黄金时间的一百六十八小时,绝大部分案件都会在七天内解决。

接下来的是有白银时间之名的三个月。在这段时间,警察已经将所有的排查工作做完了。若是再找不到其他的突破口,这基本就是一个悬案了。

排白银时间之后的是为期一年的青铜时间。

最后就是耳熟能详的陈年旧案。

按理说,在逃的炸/弹犯已经被人记下了外貌和车牌,再加上,在三天内苏醒的被撞的同伙也主动供出了他们的犯罪过程和同伙的身份,逮捕不法分子已经就是时间的问题,在七天内应该可以顺利解决。但是,从十二月二十三日到三十日,警察的收获却不多,除了在相关地点目击到他的行踪之外,一周之间依旧一无所获,又逼进最重要的年关。

搜查课的警部们正顶着家庭和上级的压力而心浮气躁的时候,车站的爆炸案以及优哉游哉地被传过来的犯罪预告函几乎,就像是磨尖的针刺一样紧逼着他们的大脑。

于是,还在休假的伊达航首先被调回搜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