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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盯着前方的楼明玥被喊得回过了神。

“这楼……”他一下仍找不到词汇形容。

站他身边的胖大叔姓曹,是巷内旅馆的小老板,在街边正遇到要找住处的少年,便眼睛大亮,操着一口生硬的粤普热情地拉着人进了巷,且一路巴巴的介绍。

曹叔挥手:“不着紧,这楼是挤迫,但比你看得安全得多,靓仔你不是要体验当地特色吗,这就是啦。”

短短百来米的狭道住了七八十户人家,四五幢楼被一条两米宽的过道串联,四轮进不去,大车走不了,容三人并列便已够呛。

这里是M城,O省最边沿的城市,交通不便,城建落后,旅游业自不发达,都跨入新世纪了还有种八、九十年代的朴素感,楼明玥几乎把飞机火车大巴都坐了一遍后才从U市来到这里。而平日连外乡人都难得冒泡的此地,更别说还是他这样外表打眼的年轻人。一路过来楼明玥几乎吸引了整条街的视线,看他手上的行李,看他背后的吉他,直到目送人进到楼里。

“那里有路在造大楼,有好多工人住我这里啊,你再来晚点就没房啦。”楼明玥被曹叔领上四楼安顿好,走前将屋内少爷一身名牌打量,又落到那清俊至极的容貌上,没忍住多嘴一句,“靓仔,哪里不惯便同我讲,要退房提前几天也无事。”

楼明玥说:“不会,我下月中旬走。”

曹叔大概觉得这样的少爷是平日看惯金银,来这里寻求生活刺激,也就不再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