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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时听着那周羡的问话,皱了皱眉头,“用牙咬碎骨头,和屠夫用杀猪刀斩断骨头,是截然不同的。以利器砍断,截面相对来说,整齐一些,在骨头上,会有一字痕迹。”

池时说着,打开了装着一截手的木匣子,指着那断面说道,“而且,这手掌上尚存有肉,从色泽和腐烂程度来看,这人应该是刚刚被人杀死,然后就喂了老虎。”

“老虎吃饱了之后,来不及消化,便被这位给打死了,是以你们方才能够辨认得出,这是人手。”

池时说着,啪的一声关上了那木头盒子,分开人群,翻身便上了小毛驴,对着大树底下的一个少年招了招手,“陆锦,走了,去东山。”

那个叫陆锦的家伙,穿着捕快的衣衫,解下了拴在树上的一匹老马,跟了上来,两人径直的朝着城门口行去。

站在人群中的打虎英雄周羡,担忧地看向了待在原地的池冕,“那池时,是你堂弟吧?我听说,这祐海县的仵作,是你池冕才对,那陆捕头,却好似更听池时的话。”

这个人,用着最真诚的表情,最温柔的语气,说着挑拨离间的话。

池冕看着池时远去的背影,对着周羡,皱眉一皱,“我是瞧着你们主仆二人穿着不一般,是打京师来的贵人,有心结交一二。”

“但你想要我嫉妒池时?这怕是要让你失望了,你搁咱们祐海住上几日,打听打听,就知晓谁才是这地界一等一的爷了!”

池冕说着,抖了抖袍子角上沾的血,再也不看周羡,同那郭屠夫说道,“仔细些仔细些,若是漏掉了一点骨头渣子,池时能打爆我的脑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