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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周庸带着陈怡的“遗物”回到了家。我们开始在一堆衣服玩具和杂物中,找有用的东西。周庸找到了一个劳务合同,日期是2015年1月4日。这是一份演员合同,上面写着陈怡将出演一部名为《囚禁之罪》的网络电影,拍摄周期是一个月,片酬是五万元。剧组的联系地址是CBD附近的一家酒店。

        我和周庸前往该酒店,寻找这个剧组。敲了门却发现,里面并不是《囚禁之罪》剧组,而是一个叫《爸爸你在哪儿》的剧组,也是拍网络电影的。我和周庸下了楼,向酒店的前台小妹打听消息。她摇摇头,说:“不记得你说的那个剧组,我们这儿每天都有十几个组进来,太多了实在记不住。”周庸不死心:“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前台小妹看他一眼:“这么跟您说吧,现在我们酒店要是炸了,明年各个视频平台,至少得少一百多部网络电影和十多部网剧。”

        周庸:“这事儿靠谱,为国家做贡献啊!”

        我拉着周庸走:“别闹了,这事交给静姐吧,她在广电有些朋友。”

        我给田静打电话,让她找朋友帮忙查一下《囚禁之罪》的立项信息。没多久,田静给我回了电话:“我朋友说查不到。你说的这部电影根本就没立项,广电这边完全没有备案。”

        我说:“知道了,帮我谢谢这位朋友。”

        田静说:“好,你最好找网络电影圈内的人问问。他们那圈子不大,基本都互相认识,应该能知道点信儿。”

        我说行,然后让周庸打给他的朋友陈二桶,让她帮忙打听一下《囚禁之罪》。

        周庸点点头,开始给陈二桶打电话,没说两句,周庸转头看我:“徐哥,二桶说她知道这个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