霖沛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下文学www.20qb.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看我干吗?我要是能解释的通还让你解决啊!劳资上的事,我没研究那么多。”郑毅被气乐了。

“好吧,啥情况?”王川看向魏萍。

“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咱们有家顾问单位是搞劳务派遣的,他们的一个副总让人事专员给他解释,为什么《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他们公司却实施每周不能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我给他们人事专员写了一份说明,把一九九五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附后,给了他们。可对方一直在纠结《劳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那个更具有效力的问题。

哎!愁死我了。”

“其实你说的这个问题很普遍,之前有人来咨询过,我特意查了下。

一九九四年《劳动法》(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劳动法正式实施)颁布之前,咱们国家都是实行的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时制度。

后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从1994年3月1日起,全国实施每周四十四小时工作制。

但是在一九九五年三月,国务院对该规定进行了修改,要求从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起,实施每周40小时工作制并延续至今。

国务院出台的规定对工时制度进行了修改,但是《劳动法》却没有进行修改,这就造成了《劳动法》与国务院出台的规定不一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