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非做不可的生意 (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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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蚀把米。
此时此刻,夏方正完美的诠释了这句话。
本打算借私造兵器的事情治陈墨的死罪,没承想对方居然有着城防军教头的腰牌。
如此一来,事情的性质可就彻底的变了。
从大罪到大功,一朝之下便翻了身。
更让夏方正无法接受的,是陈墨接着又掏出的东西,居然是一份购制兵器的合同文书。
上面不仅有着城白河县城防将军杨奇的签字,而且还盖着专用的印章,真实而有效。
如此一来,夏方正就彻底无话可说了。
兵器,是城防军定制采购的。
而且陈墨还被聘请为了城防军教头,无论从哪一点来说,对方都是无罪可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