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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房管局过户了还不算完,他们还得去一次街道办跟居委会,再办理两次登记。

就是说,他们还必须拿着新房产证,加房管局开的介绍信,当然还有他们的户口本,去房屋所属的街道办、居委会,都分别重新填写一份变更手续,证明这房子已经过户给曹志强了。

这是因为,此时的房管局,跟街道办以及居委会这俩部门,那都是不联网的,你必须都亲自跑一趟,都各自登记变更,然后重新归档才行。

你不这样做,以后万一要是拆迁改造啥的,指不定就闹出啥幺蛾子。

总之就是麻烦。

可麻烦归麻烦,走完这些手续后,那套沿街的四合院,就正式成了曹志强的个人财产。

相当正规那种,啥幺蛾子都没有。

理论上讲,他现在就可以搬去新家住了。

不过嘛,曹志强并没有兴趣搬去金鱼胡同那套新房子住。

原因很简单,那边离曹丽丽上学的地方太远,不方便。

再者说,那边属于商业区,如果用来住人,太浪费,他现在有点舍不得。

因为他现在的自我感觉,还是个穷人。

没办法,在曹志强的感知中,资产不过亿,那就是个穷人!

一个小目标都没赚到,算什么有钱人。

相反,如果把那个处在王府井大街跟金鱼胡同交叉口的四合院,全都利用起来,后面的房子也改成包间,全部整成赚钱的商用场所,而不是住人的地方,那才是日进斗金的赚钱机器。

所以,他之前就不理解,那个马精文,当初干嘛只改造四分之一面积的南屋,只用四分之一的部分做生意,剩下四分之三继续住人?

在曹志强看来,这是严重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