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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七月的尾巴,陈在天就算不想听到也会听到的,自然就是东方神起解约事件了。

7月31日下午,全亚洲的当红组合、韩国“东方神起”的三位成员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正式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决他们与**公司之间的所属协议失效。此事一出,让整个亚洲娱乐圈一片哗然。其实,有关“东方神起”将与韩国**公司解约的风声,这几年来已传了好几回,特别是今年6月更是被韩国媒体言之凿凿地公开披露。但**公司始终否认,而且“东方神起”也从未正面确认过此事。

造成这一正面冲突的导火索,据说是因公司与私人之间的严重利益分歧所致。原来,朴有天等三位成员的父母联手经营了一个化妆品品牌,在7月13日,朴有天等三人原本已向公司请好假,准备出席该化妆品的布会,但在结束7月11日的北京个唱后,公司突然拒绝了他们的请假要求,并认为他们私下出席化妆品布会,侵害了公司利益。由此,双方矛盾彻底激化。

艺人和经纪公司关系的不平衡在全世界的文娱圈都很普遍,几年前红透亚洲的F4便公开宣称制作公司是“吸血鬼”,内地的天娱公司和旗下选秀艺人的问题也频频见诸报端,在欧美这类事更是屡见不鲜。但韩国因其刚性的文化和高压的社会,演艺圈等级森严等方面的原因,艺人和经纪公司之间的地位一直没有平等一说。从被挑选为练习生到出道再到成名每一部不但要经受大量严苛的训练,更要经受各种条件。

东方神起三名成员和经纪公司之间的矛盾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至于真正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亦只有他们当事人才会知道。

原本这样的一件事情,陈在天听就听了,倒也不关他什么事情。可是,不知道为何,他在听到新闻中金在中等三人所说的,关于S.M公司对他们如奴隶非人般苛刻的合约,亦不由的想起了些什么,打了一个寒颤,便皱起了眉头…

陈在天是不知道,少女时代与东方神起之间的感情究竟是如何的,也许他们彼此在练习生的时候确实有过最美好的友谊,最美好的回忆,但自从他们成为了明星之后,一切都被隐藏在了背后,不管是出于经纪公司的管控,又或者是因为成为明星后,自己身上的那层保护色。

八月的第一天。

东方神起事件显然影响十分的大,从早晨开始,整个S.M公司楼内沉闷压抑,没几个说上几句话来,少女们也有些失去了往日的色彩,经常不时的低下了头,或是眼神呆呆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