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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02年4月7日的时候,《电锯惊魂》已经上映足足两个月,它的北美票房成功突破8000万美元,海外票房也强势收下3160万美元,目前依旧在全球范围内火爆上映中。只可惜北美这边票房榜已经滑落到十多名了,只有几百家电影院还在上映,没有了破亿的可能性。

后续的话已经对票房没有太大的影响,毕竟该看过的人都差不多看过,潜力已经耗尽。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分红了。因为这部电影是派拉蒙自己投资、自己行的,所以不存在什么差异,只需要跟院线方做好交接就行了。

《电锯惊魂》北美票房8265万美元,除去投资、宣传、院线固定费用后盈利7982万美元!但是这些钱并不仅仅属于派拉蒙,电影院也要分成,只是派拉蒙拿大头而已。

当然这只是税前而已,美国这边零零散散的税种太多,不是专业报税的根本弄不明白。按照李林签订的合约,只要北美票房超过8000万,就是15%的比例分红。也就是说院线方拿40%,派拉蒙35%,李林15%,这样的比例太吓人了,因为李林足足可以分到1170万美元!

这还只是北美地区而已,海外票房也需要给李林不同程度的分红,所以李林就在默默地祈祷着海外票房能够继续给力,破五千万。

1170万美元只是理论上的数值,除去各种税务后应该有九百多万,李林转眼间就从一个落魄的新人导演变成了准千万富翁!

跟派拉蒙签订协议转让《电锯惊魂》的版权后,李林的那五百万美元也稳稳到手,他在不经意当中就完成普通人一辈子都不能做到的事情。

不过,让李林颇为高兴的是,美国这边的报税季刚刚过去,他的钱就不需要立即报税,明年4月的时候再找专业的报税公司给自己打理,免得报错了顺便也争取合理避税跟退税。

早在《电锯惊魂》上映前,李林就已经拿到了好莱坞一些即将破产或者等待收购的电影公司名单,所以选择一家怎么样的电影公司进行收购还需要跟托尼仔细商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