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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身在这种陌生没有安全感的环境中,我却没有丝毫的慌乱与恐惧,放眼看四周,暗淡的灯光下,乏着水光的路面,就像被图了一层很薄的水汽,黑黝黝的位置,好似站着一个瑟瑟作抖的流浪汉。

在感知这种情况下,根据我的经历,还有一些伴随感知出现的事物,人,以及其他闯入我感知境界中的东西,都包含着某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源。

这种源,是源头的源,并不是缘的缘。

咱们大中华文字内涵深厚,什么同音不同意义的字,各种,一般脑壳有点进水的个别外夷人,是搞不懂咱们大中华文字的深奥与精髓并存的意义。

这也就是为啥很多西方人对咱们大中华文字充满好奇兴趣,不惜一切代价来到咱们大中华,一待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于还有一辈子。

其目的就是想查证大中华文字根源以及它们存在的意义。

好了,大中华的文字,只要是我大中华人都明白。

不用多解释。

我刚刚提到的源,那是因为闯入我感知境界中一切事物都跟我查证的事,都是有根源所在,要不然世界上哪来那么多巧合的事?恰恰好闯入我感知境界中来。

说了这么多废话,我的目的就是一个。

这个闯入我感知境界中的流浪汉,就是我查证事件中有根源人之一。

流浪汉从黑黝黝的暗角落走出来,手里提了一瓶酒,蓬头乱发,胡子拉渣,个挺高边走边哼哼听不懂的小曲。

这小曲内容在我看来八成不是什么好东西。

因为我看见流浪汉在哼哼小曲的时候,那乱糟糟胡子下边脸上的笑,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话说到这,请恕我见识浅薄,加上逼话一百分,英语得零分。

因为我是靠师父养大,能读书就不错了,哪还有更多的机会提升自己的学识?

所以对于流浪汉口吐芬芳的内容,我是门外汉完全不懂。

单凭流浪汉脸上的表情看得出,他嘴里唱的小曲,低级,不堪入耳。

就在流浪边走边唱小曲,边仰脖子喝酒的功夫,从他对面巷子里急匆匆走出来一个人。

一个身穿黑色斗篷风衣,头戴绅士帽个子特别高大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