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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琼拱了拱手,又道:

“昔日,代州都督张公瑾曾上书陛下,请求出兵征讨突厥,当时列举了六条理由,不知陛下是否还记的?”

这已经是陈年旧事!

张公瑾在贞观三年的时

候,确实上书谏言,列举了突厥的六条罪状。

分别为:纵欲逞暴、诛杀忠良、宠幸奸佞;欺凌薛延陀等诸多部落;无辜冤枉突利可汗,致使其蒙受不白之冤;突厥国内粮食短缺,饿殍遍野;颉利可汗疏远本族人,而重用胡人;在突厥的中原人备受排挤,占山为王者众多,大唐若起义兵,响应者,必然不计其数...

起初李世民看到这些理由的时候,也觉的有道理。

但思来想去,还是没下定决心攻打突厥。

如今人家都已经欺负上门,大唐若还是当缩头乌龟,便有失大国气度。

“朕记忆犹新,张公瑾所言,字字珠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