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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自己的身体状况,虽然出了车祸,但是我应该除了头部受了伤之外,其他地方都并无大碍。

至于我为什么会昏迷那么久?可能是……偷个懒?因为平时总工作到深夜,所以身体这次故意让我放个假、多睡会儿?差不多吧!反正不管那么多了,哪怕受伤严重我也得离开!

我之所以不想在医院里继续呆下去,并不是因为嫌弃医院的患者亦或家属那些悲伤的“撕心裂肺”或是“鬼哭狼嚎”。

而是因为我要破案,我要为局长的死找到真凶。我不能让他死的不明不白,更不能让坏人继续逍遥法外——我死也不相信局长的死是意外,定然另有隐情。只是……我要出院,陈芳肯定是不会同意的,别说是局里的同事了,就是医生都不见得会答应。

做都做了,还管什么对错呢?既然陈芳被我支走了,那我也就不能再磨蹭了。

就这样,我一用力便拔掉了右手背上正在输液的点滴;调整一下自己的呼吸,轻轻活动活动手腕就下了床。

头还是有点小晕,不过可以克服。我在医院病房的柜子里,找到了我发生车祸时所穿的衣物。我发现本来都应该是沾满了我受伤后血迹的外套、裤子、鞋子,如今竟然变得干净整洁……我本能的在心里说道:“哎?这衣服被谁洗了?”

“你口中那个叫小芳的妞儿洗的。”戚皓枫的声音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哎呀?合着有你也挺好的,哪怕我昏迷了,你还能知道我昏迷后所发生的事情。”

“哼!兄弟,你这是说因为我的出现,所以我们的组合就成了猫头鹰?哪怕你睡着了,我就成了那猫头鹰睁着的眼睛了?”

“嗯?戚皓枫,你可以呀?理解能力挺强!”

“别他妈的指桑骂槐的说我不是人了,老子只是恰巧那个时候注意到了!”

“哼!”我来不及和他交流,随口应了一声,就继续着我收拾衣物的动作。

当然啦!我肯定不能现在就把我身上的病号服换下来。陈芳只是去给我的茶水里再填些茶叶,以我的推断——陈芳今年24岁,身高165cm左右,平均一分钟走路也就45米。由于怕我等喝茶水会着急,所以会加快走路的步伐,一分钟也会走50多米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