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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平日里杀猪时,都会被叮嘱把骨头上的肉剔的干净一些,因而这些骨头上几乎都是没有一点肉的,人吃着没劲儿,煮熟还费柴火,索性拿来喂狗。

掌柜的狗就是被这么养着,一身皮毛都是油光水滑的,刘屠户看了眼馋,预备着自己也养一条看家护院,这才费劲儿巴巴的把本要扔掉的骨头背回来。

本来是不值钱的东西,和那原来没人要的猪下水一样,但这会儿经米棠一问,刘屠户动了心思,眼珠子一转就有了主意。

“这个你也要?”

废话!筒骨欸!猪猪全身最有营养的地方!

哪怕是什么都不加,就这么炖着,炖出奶白奶白的汤来,营养价值就超高。

适合给季瑜补补。

米棠拿定主意。

但尽管心中激流涌动,面上却一点也不显露。

她耳聪目明,就刘屠户这点毫不掩饰的小心思,她一眼就明白了。

这是在猪下水身上看到了赚头,逮着她薅羊毛呢!

“叔,您这骨头也剔的忒干净了,一点肉都没有的。”

刘屠户讪讪的摸了摸鼻子,他自己下手动的刀,没人能比他更清楚。

“我原本还想着用这不值钱的东西……算了,这东西也没啥吃头,您拿走吧。”

“别呀!”

刘屠户果然叫住米棠,“这次是剔的干净了点,但拿它熬个肉腥子还是有的。”

“这样,这东西你如果要,下次叔给你关照着点,多留点肉在上面。”

米棠看了一眼刘屠户手上的筒骨,面上犹犹豫豫的,似乎下一秒就要出口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