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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手里有粮食,有衣物,有他们迫切想要的物资,他们必然会选择跟着咱们走,我估计三天以内,招到两三万人,不是问题!”

达奚长儒嗯了一声,将虎目扫过乱糟糟的校场:“这是上天给我等的功勋,助我一举击溃阿史那摄图,还北疆安宁……这些突厥人要严格看管起来,不能让他们乱糟糟的军纪影响到了我军将士,来自同一个部族里的人,不能待在一个营内,以免生变。”

“是!”

诸将纷纷凛然,草原民族之所以作战凶悍,除却因为本身在恶劣环境中养成之外,还有一些是因为他们都是以部族为单位的,多少都有些沾亲带故,上阵父子兵,在保证了确切利益的情况下,他们格外有斗志,打起仗来也就格外卖力。

但他们最大的缺点,就是无拘无束惯了,导致纪律涣散,只听自己部族首领的号令。

一场大战之中,哪怕是大汗亲至,命令大家死战。只要他们所在部落的首领喊撤,他们依然会撤的毫不犹豫。

在部落建制彻底瓦解之前,不管是漠北王庭还是中原皇帝,想要对他们做到如臂使指,都是不可能的。

打断他们的建制,就是在防止他们串联在一起,避免暴动生乱的可能。

大战在即,齐军上下已然做好完全准备,绝不能因为一点点疏忽毁坏整个大局……达奚长儒又带着人往营内走,校场有一群突厥人正在比试射箭,其中有一个带着破旧皮帽的突厥少年,不过才十一二岁,却有一手好箭术,一百五十步外,十箭之中仅有一箭落靶。

达奚长儒在一边看得津津有味,忽然问道:“叱罗艺,你天天把自己夸的天下少有地上无一,你觉得你的箭术和他比起来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