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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下,赶集要赶早,去得早,才能抢到好的摊位,从阳雀村到秭归县有五里路的脚程,她们得走快一些。

天蒙蒙亮,两人提着东西,疾步走在坑坑洼洼的黄泥道上,因为脚步放得快,没多久就出了村子,一路上还超过了几个背着背篓去赶集的妇人。

云沫一心惦记着云晓童,想快些将东西卖了,好早点赶回来,压根没心思注意那几个背背篓的妇人,秋月紧跟着她的脚步,也没闲功夫搭理。

见两人快步走过,其中一名身穿花布裙子的妇人有些不服气,对着二人的背影嗤了一鼻子,阴阳怪气道:“哎哟,这不是昌平候府的大小姐吗?真是稀奇了,千金小姐也要赶集卖东西呀。”

秋月听到妇人冷嘲热讽的话,步子微微顿了顿,很是不满,想要扭头回嘴。

云沫拉了她一把,低声道:“秋月妹子,不必生气,咱们就当碰到只野狗在路上乱嚎。”赶集要紧,她可不想因为一个泼妇,耽搁了赶集的时辰。

听了云沫一番话,秋月抿唇笑了笑,啐道:“对,就是一只野狗,咱们不必理会。”说完,两人继续往前赶路。

那花布裙子的妇人见二人没有搭理自己,恼得一股火气窜上脑门,扭了扭腰上的肥肉,提起臀部,扭捏着小脚就追了上去。

“杀千刀的晦气货,你还当自己是昌平候府的大小姐啊,啊呸!”一边骂,一边往地上啐了一口浓唾沫,“淫娃荡妇不要脸,偷了男人,生了野种,竟然还当自己是千金小姐,腌臜成这样,还清高个屁劲儿啊。”

花布裙妇人骂骂咧咧一阵,云沫停下脚步,突然转过身来,两道犀利的视线直直射在妇人的脸上,眸子流转着森森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