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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嗜杀无比,而且比人族强大,天生能飞翔天空,但他们无比凶残。

以鲜血为生的生灵,怎能不凶残,而且他们好食人血。

族中最终决定放缓建城,着令三位族老三人带三百旷道军前往黑水区接应。

王长安则交给了王青守另一个任务,全族铸造强弓硬弩,所有族人,无论男女老幼都要会搭弦射箭。

王长安的话是得到全族支持的,身处同一片天空,迟早与血族一战。

“洛青是个人物,到底是他利用了血族,还是已经出卖人族了。”阴无敌看着王长安说道。

“是啊,这也是我想知道的。”

“总的来说,这绝对都是敌人。”

王长安想了想,第二天以长老堂发布命令,全族加大训练,哪怕是传武堂的孩子,天还没亮就要起来练武。

族中长老更加严苛起来,全族变很疯狂,王长安甚至告诉族人,他们的敌人不止寒山部,还有血族。

许多族人也意识到危险,疯一样训练。

王长安也进行气血淬骨,他的气血极为强大,一丝丝血气没入骨魄之中,整个人的气力在不断增长。

每天舞着方仪刀,练习追风刀法,一遍又一遍,直练到站不起来为止,黑白磨盘每天都会帮他治疗。

太慢了,这程速度太慢了,第二天,王长安再次出族,这一次,不为别的,只为与别的凶兽厮杀,只有这样,才能更快突破。

王长安四人最先寻找杏古部周围的凶兽,第一头便是独角龙犀,身上兽皮如同铠甲,一只独角,能轻易刺穿山石。

独角能入药能炼器,很是宝贝。

更重要的是,这家伙生命力极其顽强,口吐火焰,能焚烧山林,发起疯来,有开山之力。

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