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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城共有879户,5876人.
这里没包括12岁以下的孩童,只因为古代医疗技术太差,儿童容易夭折,所以暂时不登记户口。
大同军的分田活动,进行了三天。
三天后,楚歌留下二团看守县城,率领其他人朝周围扑去。
秭归县下设12乡,这次出兵,就是占领这些乡的。
过程很简单,每到一地先打土豪,开公审大会。
罪大恶极的当场斩首,抄没家产和田地,直系亲属三代不可为官。
罪轻的抄没全部田地和一半家产,亲属等同平常百姓,依然可参与分田。
无罪的,只没收田地,家产一分不动,尽量劝说其置办新户籍。
“今后梅家河乡改为梅家河镇,其他乡也一样,我们县下设镇,你们作为镇长,首要任务是给百姓分地。”
楚歌对大同军挑出来的一批士兵道。
这些士兵大都聪明机灵,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已经掌握了几百个常用字,也能做简单的数字加减。
因为行政人员太少,楚歌只能让这些人转业当镇长。
至于原来的乡老,有罪的已经被抓,没罪的,楚歌也一律打为普通百姓。
并且立下规矩,规定以后邻里间出现纠纷,需由镇长判定个人对错,镇长判不了的,可以上报县衙,不能像以前一样由宗族、乡老私下设刑堂判人对错。
楚歌可不想今后的王朝,王权不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