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牛之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下文学www.20qb.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文愁行军相当老成,即使对手只是散乱的山贼,依旧是在做足准备后才发起进攻。

进攻时的战术也是非常简单,一伙人跟在他屁股后往前冲就行,骑兵在前步兵在后,遇到树木繁多地势不平的则是全员步兵,即是如此也能给对方打的屁滚尿流。

这主要得归功于文愁和小六子的个人勇武,尤其是文愁,简直是越战越勇,对面甚至没来反应,就给人干翻在地。

原本刚刚加入还存有胆怯的情绪的山贼,也变得亢奋起来,毕竟自己刚才也跟敌军的状况简直不要太像,只能说是一模一样,而且大家貌似都比较喜欢痛打落水狗这种桥段。

那些经历过一战或者一战以上的山贼早就见识过文愁的实力,也已经习惯这样的情况。

基本上属于一路平推级别,从未到过能与之匹敌的对手。

在这样战绩的加持下,哪怕率领的是一群二流子,只要能跟着文愁的步伐,没有逃跑,就算是成功了。

当然,肯定有临时想要逃跑的,奈何小六子早就拎着铁锤和十多位山贼站成了包围圈,几乎将逃跑的路全部堵死。

况且战前文愁特别叮嘱过,作战时逃跑那是要受刑的,这样一来谁还敢跑?

只要眼睛没瞎,脑子没锈掉的都是能拎得清轻重的贼,他们宁愿面对一击即溃的敌军也不愿承受文愁的怒火。

天狼寨除了地盘比先前几个寨子大一点,人多一点儿,除此外并无其他不同。

他们寨主在黑峰山号称“三步倒”,大概是说三步内,步战无敌,看到文愁杀来不但没有惧色反而狂妄无比。

按说开战前怎么也得先讲讲道理再打,最不济也要问清来由才是,可天狼寨寨主偏偏觉得自己声名在外,一定要先击退敌兵才肯讲道理。

刚好也合了文愁的意,三招内给他打成了重伤,小六子看了觉得可惜,奈何队伍里没人懂医术,此回山寨路途遥远,一商量,干脆随地挖个坑埋进了地里。

“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小六子给他坟前上了一杯酒,怎么说也是名好汉,当初拍卖会上几人还一起吃过酒,只是可惜了,命薄福浅。

文愁看了看手中通体鲜红的长枪,枪身还在往下淌血,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枪成了精,居然会流血,也有些懊悔自己下手太重。

“走吧,下次某家注意点,谁晓得他名头这么响,却这般不经打。”

小六子惋惜道:“双拳难敌一枪,终是犯了以貌取人的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