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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起码要两个星期,”卡塞尔顿了顿,又开口道:“不过他们斗志昂扬,我估计训练后,起码能完成一轮有效的冲锋,如果可以,或许还能作第二轮冲锋。”

“对一般的奴隶兵,这就足够了。”男人说道。

“说得对,三千人哄一嗓子,能把七千个奴隶兵吓挎。”高个子凯克朗声道。

而科尔文思索了片刻,转头问卡塞尔,“卡塞尔,没法征募更多的人吗?”

卡塞尔摇摇头,似乎对着问题早有预料,回答得干脆利落:“别说铠甲,一般的武器都不够,后勤也难以跟上,总不能让公民们拿着草叉跟敌人作对。”

“好吧。”科尔文无奈地点点头,随后道:“这些天,国王一直在从各地征调奴隶。”

在场的气氛稍稍沉重了些,城邦国不过两个伯爵领大小,能再征召出三千人都已十分极限,许多村庄少了近四分一的劳力,而国王的奴隶兵却能从各地征调,无需配备铠甲,甚至武器也有几人共用一件。虽然极为容易击溃,却能够源源不断地补员。

这个时候,男人突然开口了。

“不,我们不需要频繁地跟他们作战。”男人将身体前倾,身上的锁甲沙沙作响。

所有人都望了过来。

“他们及时有数支两万人的奴隶军团,但是根据几次交战的经验,却能够被我们以一千五百人的军团击溃。”

“说的不错执政官,所以我们才能守住这么多城堡。”一位军官说道。

“我想说,我们竟然能一次击溃两万人的奴隶军团,那么我们能不能...”男人顿了顿,扫视在场的众人,说道:“连续击溃几个奴隶军团。”

众人刹时屏住呼吸,他们不是没有过相似的想法,可是直觉与固有的认识又很快将其否定。

“一个军团的溃逃,将会影响几个军团,根据侦察兵的观察,他们为了防止奴隶兵逃跑,几乎五个军团都聚集在米尔平原。”

“我们的组织力量远比他们强,只要在一天内击溃一个军团,接下来就是清扫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