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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雪润的第一个官司, 是替他的老同学辩护。

老同学是他还没转学到六中之前的同学,特殊班的聋哑人。因为母亲的缘故, 丁雪润对这个群体保持最大的善意, 他又会手语, 还能读唇语, 更不会瞧不起他们,所以他才能跟这个群体做朋友。

丁雪润还没毕业,很少会有人选择请一个还在读书的法学生来做辩护律师的——哪怕他已经通过了司法考试。

这件事说来也是阴差阳错。丁雪润是回老家过年的时候, 听见亲戚说起这个同学因为抢劫被抓的许大山,才忽然记起这个人来。

“他抢了人一千块现金, 还有一部手机, 然后把手机卖了。”

“他一个聋哑人抢钱来干嘛?”

“不知道啊, 他又聋又哑的, 谁也不知道他抢钱来干什么。他家里也没几个人了,不过听说已经认罪了,过了上诉期就要判刑了, 两年多呢。”

丁雪润记得这个同学。

在他的记忆里,对方憨厚老实, 因为生理原因很自卑, 上高中还是因为他们学校办了这个免学费的特殊班级, 才有像他那样的学生来报名。丁雪润刚上高一的时候就认识他了,那时候许大山已经二十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