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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认为人是宇宙中四大之一,与天地同为一大,而不是与物同等,实高出于物之上。

汉代的董仲舒也认为,人在宇宙中具有很崇高很重要的地位。《春秋繁露》中说:

天地人,万物之本也。

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与人而十者,天之数

毕也。

……起于天至于人而毕,毕之外谓之物,物者投所贵之端而不在其中,以此见人之超然万物之上而为天下贵也。

人下长万物,上参天地,故其治乱之故,动静顺逆之气,乃损益阴阳之化,而摇荡四海之内。

董仲舒以人与天地同为万物之本,人是所以成万物的,无人则万物无以成,所以人实超然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