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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武今日客串沈树人的讼师,之前还没表现机会呢。

只听他取得张学曾允许后,开始慷慨陈词:

“请府台明察,这董良以他们家的密约在先为由抗辩,不仅违背《大明律》,也违背圣人之道,他说沈林事先知情、蓄意为之,更是纯属臆测污蔑。

朱子曰:一兔走衢,万人逐之。一人获之,余者悉止。盖言确权明责、定纷止争之要。天下女子、田宅,但凡看上去无主,又无邻舍乡里明示另有纠纷,那便如野兔在衢。

买主只要觉得有利可图,自可果断买下。如果非得反复查验,岂不是失了先机?还有谁人敢与人贸易?”

张学曾和师爷一听,果然很有道理。

商机便如追逐野兔,稍纵即逝,手快有手慢无,顾炎武引用朱子之言比喻,一下子就让他们想明白了《大明律》里那个“公证契约为先”的条款背后暗含的圣人道理。

原来这是为了名正言顺、定纷止争啊!

当然,这番话说是“朱子曰”,其实有点牵强。

在场其他人智商不够,听不出其中高明曲折之处。